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了再见了怎么办
要是你遇上了刑事案子,案子一旦立了,警察们就开始忙活起来了。他们要搜集线索、证据啥的,就是为了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弄个水落石出。不过如果警察们在调查的时候觉得那个嫌疑犯其实没那么严重,要么就是事情太小,真的不算犯罪的话,他们就有可能把这个案子给撤掉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
【依法不追诉原则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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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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